中小学体育设施暑期开放需要创新机制
熊丙奇看教育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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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及寒暑假向学生开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

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北京市推进中小学体育设施在节假日与寒暑假向学生开放,这是落实教育部等部门的意见。

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节假日、寒暑假面向学生开放,是为了给学生提供进行体育锻炼的去处。但现实中,学校在寒暑假面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场馆,存在一些顾虑。要让学生能在假期中就近到学校体育场馆,使用体育设施,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创新由第三方机构整合社区内的体育资源,向学生进行有序开放的方式。

假期中到哪里去锻炼?这是不少学生面临的问题。小区里没有合适的锻炼设施,社区里的公共体育场馆资源也有限,有的学生只有花钱去商业化运行的体育场馆。很显然,如果符合开放条件中小学的体育场馆、设施能向学生开放,学生就会有更多的运动、锻炼场地选择。

而中小学在假期中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设施,也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开放体育场馆会有一定的管理与维护成本,需要有值班人员对场馆进行管理,设施也会产生损耗。另一方面,学生在假期中进校园锻炼,可能会出现运动损伤,或者意外事故。如果开放需要学校自己解决管理费、维护费,同时由学校承担安全责任,那么,学校将没有开放的积极性,能不开放就不开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就需要把学校假期开放校园体育场馆资源所产生的管理、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给参与假期校园开放的值班教师一定的加班费。同时,要明确界定学校开放体育场馆资源的安全责任。在这方面,北京市教委要求,采取互助合作方式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需按照相关要求,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或者辖区内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活动规则等内容。其关键在于,在发生安全事故后,需要按签订的合同、协议,依法依规认定学校的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就不宜再追究校方的责任。否则,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就可能让所有学校都不愿意再开放。

在假期中开放学校场馆资源,还要创新开放机制,建立开放的长效机制。具体而言,可由社区牵头,委托公益的第三方机构,把社区里能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所有体育场馆资源都整合起来,列出一个开放菜单(哪个学校场馆,哪个时段开放),开发专门的小程序或APP,由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在线选择、预约。并招募社区志愿者,参与开放场馆的管理,以及组织学生开展活动。这可以统筹社区资源,推进有序的开放,且提高开放的质量。

这种开放模式,不仅适合学校体育场馆资源的开放,还可把其他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等纳入,让每个放假的中小学生,能结合这些场馆资源,以及在这些场馆开展的公益活动,进行暑期学习生活规划。这不但可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去处,也可解决家长假期照看孩子的难题。“双减”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开展学科类培训,而要疏导学生、家长对培训的需求,这就需要社区为学生提供可以替代培训的去处。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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