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酒后在阳台吸烟引发火灾 北京海淀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23:57

3月1日凌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花园路一居民楼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3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这起火灾的事故原因系住户李某某酒后在阳台吸烟,丢弃烟头引燃周围纸箱杂物等可燃物,后蔓延成灾。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日凌晨0点多,李某某和同事喝完酒后回家。随后去阳台吸烟,“我抽完烟将烟头放入阳台纸箱内隐藏的一个易拉罐‘烟灰缸’内。阳台还存放有木桌和纸巾、纸箱等物品。”事后,李某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他因为喝了酒,已不记得是否将烟头放入易拉罐中。

李某某吸烟的阳台与卧室隔着一扇小门,他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睡觉。李某某回到卧室不到10分钟,李某某的妻子就闻到了一股烟味,同时发现阳台有红光。李某某立即用家里水盆接水灭火,没过多久卧室也开始有烟,李某某妻子赶紧敲开邻居房门,告知邻居着火并报警。

1时16分,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迅速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救援。

最先到场的双榆树消防救援站站长梁晓良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抵达现场的时候,四层北侧的火正向上翻卷,朝屋顶蔓延。根据以往经验,梁晓良在看到烟从闷顶的缝隙里往外冒,就知道火已经在楼里面猛烈燃烧了。梁晓良说,大屋脊建筑,木材使用最多的部位就是屋顶,加之一二三单元的屋顶相互连通,内部形成横向通路,火势发展异常迅猛,“我们立即组织救援,内攻灭火和人员疏散同时展开。”

当时楼内居民还有4人是85岁以上的老人,其中一人常年卧床,行动不便,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开始,从四楼到一楼,挨家挨户疏散转移屋内人员。因为事发在深夜,有还在睡梦中的居民不知发生了火灾,救援人员怎么敲门都没有应答,只能破门而入。

当晚,消防救援人员进行了四轮搜救,确保不漏一人。后来事实证明,消防救援人员第一轮搜救就疏散了全部居民,卧病在床的老人也被及时抬了出来。

事发后,经初步评估,该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受灾户多,财产损失大,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该人因涉嫌失火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朱葳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