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后 佛山亦将开出房票
新快报
2024-01-12 16:43
继荔湾区开出广州市首张房票后,佛山市房票也即将落地。佛山市日前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办法》中提及可以选择房票安置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与广州一样,属于自愿选择性质。根据克而瑞的统计,截至2023年末,佛山一手住宅可售库存为1074万㎡,合计93505套,去化周期达20.6个月,去化压力偏大。“房票机制的推出,理论上有利于各地商品住房市场去库存”。
“国有土地上相对容易实施(房票制),城中村改造如果实施房票安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拆后,会进行功能提升、片区综合改造,往往需要完善公共配套,或腾出空间做基础、公共设施,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货币安置(而非原址安置),房票安置是货币安置的一部分。至于城中村改造,被拆房屋评估价较低(只有同区域商品房价格的六七成),村民乡缘、亲缘的依赖度,以及对于出租屋经济的依赖度等较高,意味着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李宇嘉进一步表示,国家对于城中村改造更关注安置房的建设和回迁,以及村集体长久健康发展等。因此,此次广州第一批房票安置和佛山的《办法》都没有涉及到城中村改造。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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