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厨房里的“定时炸弹”,务必从产销环节清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16 15:36

“聚拢火焰,节省燃气”“搪瓷工艺,耐锈耐腐蚀”……看到这些广告宣传语,不少人下单购买了这款“厨房神器”——燃气聚能环。打开电商平台一看,价低且销量火爆,功效和价格的确让人心动。但这其实是个“定时炸弹”,不仅没有节能效果,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打着“节能”旗号的网售“神器”不少,被证实多是“忽悠”。譬如:声称节电效果可达30%—45%的网红“节电器”,没有节电效果反而增加电费;宣称能让“燃气表不走”的“节气神器”,非但没有节气效果反而有安全隐患。所谓的“厨房神器”燃气聚能环,其广告宣传与实际效果同样背道而驰。

商家以“节省燃气”为噱头兜售,但燃气聚能环实际并无节气效果。燃气公司公告指出,燃气会因为聚能环的遮挡导致不能充分燃烧,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热量只有完全燃烧时的60%,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反而会造成大量燃气浪费。这种节气宣传是不负责任“吹牛”。更重要的是该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全国多地屡屡发生因使用聚能环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今年7月,北京海淀区某社区发生一起因使用燃气灶聚能环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致2人死亡事故;2021年,大连西岗区一户居民因使用聚能环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同年,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发生4起使用聚能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按说,这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厨房“定时炸弹”,不应该出现在各大销售平台。一来,如果消费者购买使用后造成人员伤亡,商家或将面临巨额经济赔偿;二来,这种产品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产品质量法》,再到《电子商务法》等,均规定产品必须符合人身安全保障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也就是说,燃气聚能环既不应该生产,也不应该销售,因为其不符合人身安全保障规定。然而,这种产品偏偏出现在电商平台上公开兜售。不了解真相的消费者就会被误导购买该产品,使用过程中面临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所以,各地多部门只是发布安全提醒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让该产品尽快下架。

虽然说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但不是每个消费者都能看到这种提醒并汲取教训。因此,在安全提醒之外,还应该从产销环节对该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这类产品生产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尽快叫停企业生产该产品,对于已销售出去的产品,应责令生产企业尽快召回。

在销售端,既要依据《广告法》,对商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更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责令电商平台下架这类产品。这不仅是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权益,也是在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从电商平台到有关部门,都要对这种厨房“定时炸弹”坚决予以清除,以保障消费安全。

另外,受到商家虚假宣传误导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或者因该产品受到伤害的消费者,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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