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动作大隐患 使用正确开门动作防范“开门杀”
央视新闻 2023-11-30 08:16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一起来关注“开门杀”,开车过程中停车、开门、下车,如果驾乘人员不注意,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酿成交通事故。

车门突然打开 电动车躲闪不及遭遇“开门杀”

近日,在陕西渭南大荔县城区某路段,侯某驾驶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这时,其右侧一辆停放着的红色小车突然打开车门,侯某躲闪不及,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侯某轻伤,两车受损。

小车驾驶人郗某:当时就是开车门的时候,没有注意后方来车。

交警认定,小车驾驶人郗某驾驶车辆停车后打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影响正常通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驶人突然开车门 摩托车撞上摔倒在地

近日,在福建建瓯校场路,一辆黑色小车靠道路右侧停到了停车位内。此时,后方一辆摩托车驶来,小车驾驶人突然间打开车门,摩托车驾驶人来不及作出反应,撞上车门后摔倒在地,并滑行了五六米远。幸亏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轻微负伤。

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徐欣杨:驾驶人在上下车时,要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行人与来车情况,应该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关车门。

警方依法认定小车驾驶人承担这起事故全部责任。

遭遇“开门杀” 责任谁来承担?

遭遇“开门杀”,责任谁来承担?如果乘客开门发生事故,驾驶人也要承担责任吗?受害者是否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专家表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是确定事故责任大小的标准。

近日,在福建建瓯市的一所小学门前,这辆白色小车靠边停下后,后座的孩子突然间打开车门,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不及避让,重重地摔倒在地。在这起案例当中,由于乘客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交警认定由随车的监护人,也就是这辆车的驾驶人承担责任。

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文超:本起事故当中,驾驶人未尽到安全提醒告知的义务,最终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认定驾驶员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是确定事故责任大小的标准。

北京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姚永贤:乘坐机动车的,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车人开车门造成事故,要结合驾驶人的停车行为、对乘车人的安全义务提示提醒等情况判定责任。如果驾驶人规范停车,且已经尽到提示提醒义务,乘车人执意开车门造成事故,驾驶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驾驶人未规范停车,或没有尽到提示提醒义务,乘车人开车门造成事故,则驾驶人、乘车人共同承担责任。

那么,作为事故的受害方,骑行或步行人员,是不是就一定无责呢?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黄金晶:事故的判定要看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事故的受害者,比如说他驾驶电动自行车本身是超速的、超标的,或者有逆行闯红灯的行为,这样引发的事故,我们同时也要考虑受害者这一方的行为过错,来确定最终的责任。

谨慎观察 保持距离 避免事故发生

那么作为交通参与者,如何才能尽量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

首先,驾驶人停车时,要把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区域内;除驾驶人外,其他乘员都应该从右侧车门下车;下车时,要注意观察前后方行人、来车情况。驾乘人员开门时,最好使用“荷式开门法”开门。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民警董晰睿:我们在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左门用右手开,右门用左手开,这样的话我们的上半身就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就能及时观察到车门附近以及后方的情况。

还有一种两段式开门法,就是在确保车辆周围安全的情况下,驾驶人和乘坐人在开车门的时候不要一下子推开,应该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或者往后观察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

另外,无论是骑车人还是行人,在路过停在前方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与其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骑车人提前带刹车、减速,以防范车门突然打开受到伤害。

北京警察学院道路交通管理系副主任李洋:对于骑行者来说,首先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逆行;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需靠道路右侧通行。骑行者,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一定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在路过刚停下来的车辆,或者打双闪灯的车辆时,要格外注意,要防止车门会突然开启。现在大部分的汽车车门打开宽度在80厘米到100厘米,所以行人和骑行者在道路上通行的时候,要和机动车保持1米以上的横向距离,这样会更加安全。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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