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新调整名单出炉:22家入围 4家险企出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09 17:23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重新明确了动态调整后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其中12家人身险公司、10家财产险公司共计22家险企入围。

4家险企出局

北青金融记者注意到,相比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入围名单,2家人身险和2家财产险公司被调出名单,分别为英大泰和人寿、泰康养老、都邦财险、国元农险。

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监管规定,现将动态公告如下:

12家人身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家财产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什么是大病保险?

公开资料显示,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场秩序,保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开展,2021年5月17日,原银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50%、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等十一条要求。

据悉,《办法》将2013年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印发的大病保险五项制度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监管制度,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即事前的经营条件管理,事中的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清算管理、风险调节管理,事后的市场退出管理。修改后的制度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政策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对近几年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规范。

文/马佳丽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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