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为11名农民工讨薪
法治日报 2023-01-20 23:39

2023年1月18日,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的的监督下,11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12万元工资款。

2021年11月,董某承揽了由河南某公司中标的位于灵宝市的北某工程项目。因工期紧、要求高,加之人手不够,董某便委托席某招工。席某很快找到在灵宝市务工的杨某等11名农民工,约定报酬为每人每天450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董某给杨某出具劳务款结算单一份,证明欠杨某等11名工人劳务款17.6万余元,承诺2022年1月15日前结清,席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劳务款提供担保。

经杨某等人多次催要,席某仅支付5.5万元,余款未支付,杨某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求助。灵宝市检察院受理后认为,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会给其家庭生活乃至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席某、董某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职责,且杨某的诉求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于是,指派检察官指导杨某修改诉状,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支持杨某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11月25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董某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余款。

2023年1月10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回访中了解到,杨某至今还未拿到余款,监督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督促河南某公司、董某履行支付义务。

这是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在“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执行局的沟通联系,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另一方面向拖欠方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督催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文/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王飞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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