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手段赋能安全出行
法治日报 2022-09-28 10:58

“路怒”猛于虎。尤其是对公交司机而言,其一个人的行为直接关系着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当公众思索“如何判断并确保驾驶员的身心状态稳定良好,从而规避一些行车风险”时,北京公交集团给出了技术赋能的答案。据媒体报道,为保障行车安全,近日北京公交集团以高速路、跨省运营驾驶员为重点,配发了多体征情绪感知设备,对驾驶员的生命体征和精神压力变化进行实时监测。

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00万名公交司机,每天承担着1.9亿人次的公交出行。同时还有约2000万名货车司机,承载着全国近400亿吨公路货运量。如此庞大的数据背后,驾驶员的情绪和伤病问题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也一直为社会所关注。

分析近几年各地发生的一些重大交通事故,我们不难看出,驾驶员的身心状态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关系。如2018年10月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起因就是乘客坐过站,要求司机半路停车,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最终酿成全车人遇难的悲剧。2020年7月,贵州安顺发生公交车坠湖事件,后警方查明,此次悲剧系司机家庭变故引发心理问题进而报复社会所致。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驾驶员的心理状态、情绪问题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

此外,由司机身体健康问题导致的“病驾”现象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因突发疾病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仅今年上半年就已发生多起。1月1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辆轻型封闭货车撞向停放在路边的栏板货车,事故原因为驾驶人病理性脑出血死亡;3月28日早间,在京通快速路上,一小客车驾驶人癫痫病发作,与两车相撞后又分别与6车相撞,造成9车损坏、2人受伤……这些事故无不令人痛心唏嘘。而为驾驶员配发情绪感知设备,多维度掌握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就相当于为司乘安全出行增添了一重技术保障。

从法律角度看,为公交司机配发情绪感知设备也是契合法律要求的举措。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也明确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注销。可见,配发情绪感知设备,确保司机驾驶时保持较为良好的身心状态,也是借助技术力量保障司乘安全出行、守法出行的有效手段。

当然,确保驾驶员身心健康,光靠技术助力还不够,配套机制和措施也要跟上。对此,北京公交集团除了为高速路、跨省运营驾驶员配发情绪感知设备,还通过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安全专题教育等方式,形成了立体化保障安全出行的管理模式。毫无疑问,这些都是确保行车安全的务实举措,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其他地方不妨借鉴这种以科技手段赋能安全出行的方式,期待广大公交司机都能早日开上装有技防系统的车辆,都能享受到常态化的心理疏导和健康监测。同时,各地也要逐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让各类监测站、始末站等成为“司机之家”,让长期驾车的他们在累了的时候能歇歇脚,确保开开心心上车,平心静气开车,安安全全下车。

文/孟伟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