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高杆处拍照敲诈大货司机 北京房山3人被判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7-01 16:28
北京房山一道路养护部门3名保安员在限高杆处以拍照、扣分为威胁,向10余名过路的大货车司机索要3000元。7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了解到,经北京房山法院审判,3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检方指控,梁某、史某、陈某均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开发区保安员,主要负责窦店镇道路交通维护工作,史某系队长,梁某、陈某系司机。
2021年4月至5月期间,梁某在房山区窦店镇京港澳高速锦绣路出口窦店镇政府设置的限高杆处,以拍照进行交通罚款、扣分为威胁手段,分别向从此处经过的大货车司机索要200元至400元不等的钱款,共计索取1300元;2021年5月期间,陈某又在上述地点,以同样方式,向分别从此处经过的4名大货车司机索要300元的钱款,共计索取1200元。后又于2021年4月至5月间,在被害人于某和李某驾驶货车分别途经本市房山区窦店镇京港澳高速锦绣路出口时,以相同手段敲诈二人合计500元。
几人于2021年5月11日被民警抓获。
面对指控,梁某等几人表示认罪认罚,并供述,他们每次索要钱款后,会在返程途中分赃。
经审理法院认为,梁某、史某、陈某等人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梁某、史某、陈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000至3000元。
据了解,史某为2000年出生,是3人中最小的一个。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几人已退赔在案3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董一凡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