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闹扭打致伤 电白法院“春风化雨”促调解
南方PLUS 2022-06-27 12:33

两名未成年学生在玩闹时发生扭打,致使其中一人受伤,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伤者父母将对方及学校诉至法院,事件该如何处理以降低对当事人学习和成长的影响?近日,电白法院依托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宗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当事人潘某与李某均是电白区某中学的学生。2021年10月,双方在宿舍玩闹时发生扭打,致使潘某受伤。翌日,潘某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事件发生后,李某父母向潘某赔付1000元,学校向潘某赔付2000元。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潘某将李某及其父母、电白区某中学诉至电白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立案后,承办案件的法官李洁梅翻阅案卷,发现当事人潘某、李某均为未成年人,且是同班同学,如果该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日后甚至会影响到双方的学习及健康成长。通过与原告父母、被告父母及学校代表进行联系,法官发现三方此前已有调解基础,只是因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该案如能调解,除原告可以快速获得赔偿款之外,亦能化解双方矛盾,更有利于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基于此,法官再次联系三方当事人,详细梳理了案件情况、争议焦点,了解三方调解意见。在征得同意后,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到法院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法官从案件起因及责任划分、两个孩子的同学关系、原告的家庭情况、事件给孩子带来的影响等角度出发,向李某父母和学校悉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应承担的赔偿义务。法官指出,潘某对于事件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原告应给予一定的让步,且当前潘某、李某应以学习为主,不应因此事加重心理压力,影响学习进度。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积极劝导,三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父母与被告电白区某中学分别赔偿原告李某5000元、3000元,并当场给付完毕。案件至此得到圆满解决,潘某与李某已回到了正常的学习生活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电白法院表示,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了全方位、多层次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案件处理中始终秉承人文关怀、柔性处理的司法理念,以教育引导、温情感化、宣传预防等工作方法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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