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证发放在即,哪些上市公司有望分羹?
上海证券报 2022-06-03 12:59

国家烟草专卖局6月2日发布《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透露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谁能拿到生产企业许可证也颇受资本市场关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有大量提问,机构调研也有涉及。哪些上市公司有望分羹的谜底将很快揭晓。

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15日运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介绍,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主体功能已经建成,在部分区域和企业采用试点方式完成了验证。2022年6月15日平台将如期正式运行,届时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逐步上平台进行交易和结算。

同时,电子烟进口企业进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应逐步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依据《电子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电子烟生产企业不得通过电子烟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生产申请与技术审评可同时进行

根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存量电子烟企业可以同时开展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与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正式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具备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生产企业申请产品技术审评可以“三同步”:

一是同步在产品技术审评系统填报申请;

二是同步向产品检测机构送检产品;

三是同步向技术审评机构提供送审产品。

电子烟企业送检、送审产品应当保持一致,并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不得出现烟草口味以外的其他风味(如:果味、凉味、糖果味等)。相关技术机构对送审产品的电子烟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指导电子烟企业补正相关技术内容,做好申请的相关技术工作。

已有上市公司提交生产许可申请

电子烟规范发展的新局面吸引上市公司积极布局。

5月21日,金莱特公告,子其全资子公司韵海创业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50万元投资陕西港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持有港华生物30%股权。

金莱特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港华生物已经向中国烟草总局提交电子烟用烟碱相关的生产许可审批,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待中国烟草总局的具体批复。若港华生物顺利通过中烟审批取得烟草专卖的电子烟用烟碱生产许可证,港华生物的经营情况将进一步提升。

与金莱特公布消息后股价大幅回落不同,另一家涉足烟碱的上市公司润都股份走势凌厉。

5月17日,润都股份在投资者关系平台回答“公司尼古丁(烟碱)项目有没有向监管部门申请电子烟企业生产许可证“时表示,”会根据市场导向及行政监管要求提交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如有重大进展,请留意相关公告“。此后13个交易日,润都股份股价从14元左右一路拉升至20元上方,涨幅超过40%。

此外,劲嘉股份也在投资者关系平台透露,公司旗下品牌FOOGO电子烟已经提交了检测意向申请书,并收到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线上审查通知。

顺灏股份也在业绩说明会上披露,公司电子烟产业链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目前均已申请电子烟生产及出口等相关牌照,正在等待国家烟草相关部门的审批。

政策明晰将促进市场份额集中

浙商证券认为,国内电子烟政策措施的落地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且从监管态度来看较此前市场悲观预期更加温和,考虑到国内电子烟民渗透率较低不足2%,政策规范发展后,减害需求仍将保障中长期渗透率提升。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烟草所发布的《2021年世界烟草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世界电子烟产品销售额为213亿美元,同比增长12.1%。

财通证券认为,国内电子烟监管细则逐步落地,行业政策明晰,我国电子烟产业正式进入有章可循的规范发展新时代。短期,政策窗口期有助于产业各环节平稳过渡;长期,不合格产品、产能出清,将促进市场份额集中,利好生产、品牌等各环节优势头部企业。

天风证券认为,政策风向来看,监管或限制内销电子烟生产产能,市场上小品牌电子烟较多,产品质量参差不一,烟草口味统一将会使得市场加速整合,国内现有拥有较大产能储备的头部企业有望受益,产品技术认证提高生产门槛,市场集中度将快速提升。(朱绍勇)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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