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助力市场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广度和深度
证券日报 2022-04-23 08:03

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审议通过并发布,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填补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空白。

4月2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期货和衍生品法接受采访时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立足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着眼于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可靠的制度上升为法律,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的趋势,前瞻性地做一些重大制度改革,为市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的制度空间。”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体现中国特色,为我国期货市场创新发展预留空间;促进市场发展的同时,强调风险防控,为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守服务实体经济主线

护航期货市场开放发展

易会满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就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做了制度安排。”

中信期货董事长张皓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越发显现。近年来,随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逆全球化趋势,实体经济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货和衍生品法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期货市场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限制过度投机的法律原则,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等,是本法一大亮点。”张皓说。

北京中衍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乃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时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有助于社会正确理解和认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从法律层面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引导市场主体正确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谈及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时,易会满表示,扩大对外开放是提高我国期货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由之路,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填补了涉外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的空白。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双向对外开放向全面纵深推进。“引进来”方面,我国商品期货期权国际化品种增加到9个;“走出去”方面,纸浆期货成为我国首个通过结算价授权“走出去”的期货品种,另外,多家期货公司在境外不同程度设立了境外机构。不过,缺少法律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成效。

“我国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贸易国,但在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上话语权较弱,这与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足有较大关系。”张皓表示,“一价定律”决定了全球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相关性,要求期货和衍生品法律必须对跨境交易和监管安排作出回应。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规定了跨境交易的基本规范,对期货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我国建立国际定价中心奠定了法律基础。

确立“五位一体”监管体系

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法既是市场促进法,又是风险防控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减少了行政审批对市场发展的干预,强化了期货交易场所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了期货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并从交易机制、监测监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链条风险防控安排。”张皓表示。

易会满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从风险防控方面来看,郑乃全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主要有以下四大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规定参与期货交易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要求;二是强化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管职能,除持仓限额、强行平仓等风控措施外,特别规定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三是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建立持续性经营规则,切实保护交易者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增加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金融科技、信息安全等职权,规定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处置跨境市场风险。

张皓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建立和完善风险的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等基本原则,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监管体系确立为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定监管模式,确立了立体多元的风险处置措施。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提高了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本,维护市场稳定。一是大幅度提高了期货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没款金额;二是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通过追究民事责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拓宽期货经营机构

服务实体经济广度和深度

在总结提炼既有经验的基础上,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改革创新预留空间。张皓表示,三十余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客观来说,相比我国实体经济的体量和金融市场的规模,我国期货市场还不够强不够大,期货经营机构实力相对较弱,期货交易者数量相对较少。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发展,为期货经营机构境内外展业提供制度支持,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安排,为期货市场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张皓说。

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合计净资产1658.03亿元,下设97家风险管理子公司、10家资产管理子公司。

在张皓看来,对期货经营机构而言,期货和衍生品法建立了期货经营机构运行的基本规则,明确了期货经纪、投资咨询、做市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范围,为期货经营机构的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预留了制度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宽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期货交易所的品种上市实行注册制。“期货和衍生品法引入合约品种上市注册制度,有利于期货市场产品创新,丰富上市品种,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郑乃全表示。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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