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于4月18日至20日举行
新华社 2022-04-11 17:32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四次委员长会议4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体育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到2023年3月任期届满,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订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台湾省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草案,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予以审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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