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大学生出于追星的好奇心购买明星航班信息。而向这些粉丝兜售相关信息的人员竟是航空公司人员,买卖双方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诉至法院。3月31日,一名00后和3名90后女子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
90后女子秦某曾是某航空公司职员。2020年至2021年间她伙同有过同样工作经历的女子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其中涉及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1964条,非法获利17475.5元,其他公民个人信息370条,非法获利23500元。
在此期间,秦某还通过购买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其中涉及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383条,非法获利3590元,其他公民个人信息24,非法获利2670元。
2020年至2021年间,李某则通过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其中涉及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731条,非法获利10933元,其他公民个人信息57条,非法获利7190元。
其中涉及大量当红明星的信息,购买人大多为追星族,有人获取舱单信息后,会通过调换座位的方式近距离追星。
00后的张某是上海某学院学生,热衷于追星的她向李某购买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426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78条。张某供述,先由她提供明星乘坐的航班号,对方将查询到的公务舱舱单会拍照后给她,以每15元的价格付费。如要查询具体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需要单独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费用。
同为粉丝的徐某则向李某、秦某购买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踪轨迹信息192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8条。
在庭审中,四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张某称,自己只是因为追星的好奇心才购买的,没有不好的目的;徐某则表示,当时不知道购买这些信息会构成这么严重的影响。
但辩护人认为,由拼音显示姓名的舱单信息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部分人员的历史轨迹信息属于重复计算。
对此,公诉人指出,舱单里包含旅客姓名、具体航班、出发日期乃至乘客的具体座位,这些关键信息通过整合之后是可以确定乘客在具体某一天确定乘坐某一航班,这对自然人具有定位的效果,属于地理位置的泄露,已经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从数量上看,秦某、李某共同出售的信息已达1964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公诉人认为,秦某、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某、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秦某、李某、张某、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
公诉人建议对秦某、李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处徐某拘役五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此外,因认为秦某、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秦某、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诉人对秦某、李某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秦某、李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判令秦某、李某注销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使用的微信号,永久删除非法存储在其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判令秦某、李某按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进行赔偿。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