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房地产项目“有奖销售”被罚18万元
现代快报 2022-03-02 11:02

为了提高房地产项目知名度,扬州一家房地产项目举办抽奖送“国民神车”活动,结果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8万元。

在2021年“双11”网络交易专项监测中,扬州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悦都荟”房地产项目免费送“国民神车”有奖销售活动涉嫌违法。2021年11月15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悦都荟”售楼处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悦都荟”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潜在购房者,自2021年11月5日起举办现场抽奖送“国民神车”活动,并在售楼处大厅、“房天下 ”网站及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宣传,免费送“国民神车”活动的最高累计获奖金额已超过5万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并且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据执法人员介绍,同一奖券或者购买一次商品具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累计金额超过五万元的都不可以。

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市场监管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都对有奖促销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据执法人员介绍,有奖销售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营销手段,不正当有奖销售模糊了交易价格,改变了消费者的理性消费决策,进而扭曲市场机制。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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