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一火锅店将自制“老油”加进火锅中牟利,10人获刑
澎湃新闻 2022-02-16 10:00

四川甘孜州九龙县一火锅店因制售“老油”供消费者食用,10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处1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2月15日,九龙县公安局相关民警告诉澎湃新闻,这是甘孜州首例涉及地沟油的刑事案件,共计涉案金额700余万。涉案人员都是外地人。

据九龙县公安局介绍,2021年4月21日20时57分,甘孜州公安局食药环筹建办会同九龙县市场监管局、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该县御龙府火锅店依法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店厨房存在异常火锅底油。

经查,该油系御龙府火锅店厨师方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过滤、凝固、提取、重新加工而成,并再次加入消费者火锅中食用。办案人员在现场查扣已制作好的“老油”16.1公斤,半成品93.9公斤,查扣漏勺、推车等作案工具,并扣押相关票据及账本。

次日,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至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经查,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共同出资60万元在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合伙开设御龙府火锅店,自开业至案发,郭某某、赵某等人明知食用地沟油损害人体健康,仍然安排厨师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经过滤、冷却等工序制作“老油”,并将“老油”添加进火锅中供消费者食用。经初查,涉案金额约700余万元。

近日,该案公开审理。九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人民币。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0元人民币。其余7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00至40万不等的罚金。同时,法院还判处被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450万,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四川公安食药环领域一名办案民警介绍,一些火锅店将餐厨废弃垃圾和动物废弃脂肪通过提炼加工制作成的所谓“老油”,又被称为“口水油”,实际上就是地沟油,里面含有铅、砷、黄曲霉素和苯并芘等有毒有害致癌物质,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问题。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警方坚决打击的。

另据四川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四川省公安部门共侦办食品案件85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4起,涉案金额1.72亿余元。

四川省公安厅还表示,为强化整体工作合力,该省公安机关联动部署,形成省市县三级集群作战态势。聚焦川食特色,针对节日期间火锅消费旺盛这一特点,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掀起打击火锅食品违法犯罪凌厉攻势。聚焦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冷链物流工作职责,针对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源头、仓储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严厉打击涉嫌走私、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策应了全省疫情防控大局。聚焦农业农村,紧盯乡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地区,围绕节日期间蔬菜、水果、生鲜、肉制品销售旺季的特点,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打击。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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