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深圳放宽市场准入试点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26 13:17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当天,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要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以此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赵辰昕介绍,《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内容主要有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

具体来讲,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

在医疗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在教育文化领域,共2条特别措施,包括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

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其他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赵辰昕表示,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以此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赵辰昕还谈到《特别措施》的研究制定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

一是坚持中央定位,突出深圳优势。中央要求,深圳要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特别措施》紧密围绕中央对深圳的定位和要求,结合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将先进科学技术转化应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金融、医疗、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作为主要目标领域,试点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支持深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突出示范推广。围绕落实新发展格局要求,推动畅通经济循环,《特别措施》充分发扬经济特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对数据产权交易、全空间无人系统构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卫星通信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战略性前瞻性新兴产业的准入机制作出制度性安排,对解决养老托育产业发展、认证检验检测机制、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设立等长期性问题作出积极探索,力求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破除制约市场主体进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隐性壁垒,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动市场准入放宽作出尝试。

三是坚持高位赋能,突出要素集聚。从国家层面支持深圳打造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国际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和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优化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方式、促进深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准入等方式,着力引导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在深圳加速集聚,推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协同配套。《特别措施》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等部署安排,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化互利合作,在促进通信服务、跨境贸易、保险产品互联互通方面提出一批具体措施,为加快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支持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其他放宽准入特别措施统筹部署、形成呼应,有利于两地发挥各自优势、充分竞争比较,为全国层面放宽准入探索更加完善的改革路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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