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查获该类卷烟5000余条 “加热不燃烧卷烟”案值3.2亿
扬子晚报 2022-01-21 10:06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新型烟草制品,填充物以烟丝为主要原料,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属烟草专卖品。20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一起特大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一个有着供货、转运、仓储、快递及网络销售体系的犯罪团伙被“一锅端”,查获各类新型卷烟5000余条,47名犯罪嫌疑人被追刑责,涉案资金高达3.2亿元。

“我好像买到了假烟!”2017年12月6日,两位消费者来到江都区烟草局大桥稽查中队,称他们通过一家名叫“老铁正品日本代购”的网店买了两包新型卷烟,怀疑是假烟。执法人员初步查验,确定该产品并不是假烟,而是一种“烟弹”。警方循线追踪,发现“老铁正品日本代购”近半年来,仅向江都就销售6万多元,已达刑事立案标准。警方判断,该店背后存在犯罪团伙。12月13日,江都警方与区烟草局成立“12·6新型卷烟”专案组开展侦查。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民警转战20多个城市,抓获3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成功起诉。

34名嫌疑人被起诉,然而,还有一名嫌疑人小贤未能侦查终结。2018年,宁波警方曾办理过一起网络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该案有一嫌疑人大瓜,因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20余万元入狱。2019年初,警方经过大量数据排查,发现小贤与大瓜联系频繁。警方对小贤进行抓捕,其归案后,仅交代了与浙江相关的案件事实。江都警方随即联合宁波警方对大瓜进行深度研判,发现其名下有10多个银行账户、7个手机号码、5个支付宝账户、4个微信账户,涉案流水近千万元。根据这些线索,大瓜及其背后的销售网络,被警方准确锁定。近年来,大瓜网罗了快递点老板、货车司机等10多人,形成了一个有着供货、转运、仓储、运输、快递以及网络销售的犯罪团伙。明确了团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办案民警将团伙成员一一抓获。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陈涵雅律师表示,市场上出现的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依法不允许在国内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并非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提供的货源,而即使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目前也不能销售。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陈咏 兆俐 桑一 华轩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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