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陕西四名网民疫情期间利用网络寻衅滋事被警方拘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6 09:20

陕西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6日发布消息称,近期,陕西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惩治涉疫违法活动,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寻衅滋事案件,具体如下:

案例一:

2022年1月2日,西安网民禹某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数条不当言论。该段聊天记录扩散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二:

2021年12月30日,安康网民贾某某在“抖音”平台,与网民“欧某”聊天中发表辱骂疫区人民的不当言论,引起大量网友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12月31日上午,贾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贾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三:

2022年1月1日,商洛市某县居民周某某来到茶房社区疫情防控检查站,欲进入社区超市购物。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周某某进行查控登记,因周某某没有出入证劝其返回。周某某心生不满,在其抖音上发布视频,配文字辱骂疫情防控检查站工作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周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

2021年12月31日,延安网民张某某用手机录制视频发布“做核酸插队不排队”“辱骂不让其插队的排队人员”等不当言论,并在某平台发布,造成不良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张某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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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静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
186****0455
0
严厉打击。
01-06 09:55 · 回复
土里巴人
0
要慎重
01-06 09:31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