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一审被控受贿2112万余元
央视新闻 2021-12-30 18:40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2月3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受贿一案。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蒙永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蒙永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蒙永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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