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在地铁内偷了一把仅值14元的雨伞 男子获刑六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9 15:37

曾有多次犯罪前科的男子在地铁上偷了乘客一把价值14元的雨伞被抓现行,没想到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参与赌博违法行为,最终被逮捕。

11月1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程某于2020年7月20日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地铁10号线农业展览馆站至亮马桥站之间车厢内,趁人不备,窃得被害人郁某随身双肩背包内1把价值14元的雨伞,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程某于2020年7月20日被当场抓获并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审。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取保候审期间因有参与赌博违法行为,2021年9月10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程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定性未提异议,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其辩护人的意见为,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盗窃赃物价值较小,且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

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程某有侵财故意犯罪前科,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重处罚。

鉴于程某此次犯罪系未遂,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所窃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故法院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所提相关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但建议判处程某缓刑的辩护意见,经查,程某存在两次侵财故意犯罪前科:曾因犯盗窃罪于1993年9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1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而此次盗窃行为发生后被取保候审期间仍有参与赌博的行政违法行为,综上,程某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故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宣判后,程某提出上诉,在北京三中院审理过程中,其又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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