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教育机构撤店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2 19:39

辅导机构纷纷撤店,导致已购课程无法退课,或转课后的上课地点较远,此种情况下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任某某与某教育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约定任某某之女在儿童运动馆接受课程培训,任某某当场支付了教育培训费。在授课过程中,儿童运动馆所在地的亲子广场运营部发布公告函,告知儿童运动馆的学员家长,儿童运动馆已长期欠缴租金,学员家长应尽快与儿童运动馆协商调课退费等问题。后任某某同该教育公司协商调课及退费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某某将该教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并退还剩余课时费。

教育公司表示认可未授课程的事实,同意变更授课地点继续为任某某之女授课,但不同意解除合同及退还课时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是确立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某某与该教育公司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合同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某教育公司理应退还任某某未授课时的课程费用,并支付利息损失。

法官表示,疫情期间,因教育机构经营不善导致撤店引发的纠纷频发。教育机构通常向学员提出调课或者更换培训地点的补救措施,要求继续履行,拒绝解除合同及退还未授课时费。实际上,学员可以综合考虑变更后的授课内容是否为自己实际所需,上课地点是否离家较近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合同。若不同意继续履行,可主张授课地点或内容实际变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

除此之外,密云法院在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培训机构无证经营、部分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及夸大宣传、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主要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培训机构收费主体混乱、消费者提前预付培训费用等现象突出。这些乱象的背后,既有教育培训市场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正常开展等因素,也有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等不可忽视的原因。

密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前,可以通过工商管理网站、征信系统、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核查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查看其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正规证书,或者实地考察培训机构,慎重选择缔约主体;在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正式培训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认真核实合同中关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收费情况、培训地点、培训成效等条款的描述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在签订合同后应保管好合同、交款凭证、变更协议、课时消耗记录等重要文件,在遇到权益受损问题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讯员 刘卓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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