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4万元后,借款人拒不还钱?蚌埠一法院判了!
固镇法院
2021-10-21 19:40
微信、QQ等互联网社交软件在大家的生活中普遍流行,那么微信借出去的钱不还怎么办呢?固镇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给出了答案。
张某彬从事工程承包,经朋友介绍与吴某军相识。2020年4月2日,吴某军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向张某彬借款,张某彬于2020年4月2日通过微信给吴某军转款10000元,于2020年4月3日微信转款10000元,于2020年4月9日微信转款20000元,共计借给吴某军40000元。经索要,吴某军至今未偿还。
审理查明,张某彬围绕其诉讼请求提供了其身份证复印件、微信转款凭据、微信及短信索要借款记录和电话索要借款录音光盘。张某彬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固镇法院认为真实可信,均予以认定,吴某军未到庭进行质证,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
被告吴某军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某彬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官提醒:微信、QQ等互联网社交软件的取证也被纳入有效的证据范畴,但是取证过程并非截聊天记录那么简单,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需要具备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此警示大家在通过微信、QQ等方式借款时应注意保存证据。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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