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电力、煤炭供应持续偏紧,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影响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
与此同时,高耗能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正遭遇严格整治。各地全面排查“挖矿”项目,摸清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等“底数”。
10月8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率先公布排查结果:经监测发现,省内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
耗能26万度/天是什么概念?据江苏能源监管办披露, 8月份,该省全社会用电量691.31亿千瓦时(度),同比下降1.66%。
也就是,8月份江苏省日均用电量约为22.30亿度,“挖矿”日均耗能超过其万分之一。
26万度电,粗略等于330多位中国居民一年的用电量;可以使节能灯连续照明约2860万小时;可以生产约390万瓶啤酒;可以使电动汽车行驶约130万公里;可以用于生产约715吨米;可以用于生产超2600万个口罩。
其实,此前更多“矿场”选址在电力资源充沛、电费较低的新疆、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
今年5月份,新华社曾报道西部某省一家实际从事“挖矿”活动的所谓“大数据中心”。“最高峰时厂房里有2万多台服务器。今年2月以来,一些服务器已陆续搬走了,现在约剩1万台。”
这家企业去年全年纳税仅25万元,月均耗电量却高达2500万度;今年前4个月,纳税仅9万元,月均耗电量高达4500万度,折算能耗约为1.5万吨标煤。在当地,这一能耗相当于大型乳品企业10条液态奶生产线的能耗总量。
这一案例说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亦即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其盲目无序发展对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这种“挖矿”乱象已不可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正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思路推进。
全国正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9月份,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
上述文件明确,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并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在实行差别电价方面,上述文件要求,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度)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还透露,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下一步,将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并进一步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处置体系,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张琼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