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不得限制未接种新冠疫苗者进公共场所,登记备案劝导接种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
2021-09-03 22:29
重要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为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防控成果,加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现就全市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进入公共场所及营业场所人员实行“二码”联查,不得限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正常进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将进行登记备案并转属地防控办,劝导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尽快完成首剂次接种;
2.各经营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动开展接种工作,倡导职工积极接种,不得强制接种疫苗;
3.普通基础疾病患者、老年人、备孕期、哺乳期等人员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而不属于五类禁忌症范围内的群体,请消除思想顾虑,尽快接种,做好自我防护。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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