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中介机构应实行明码标价 不得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30 16:44
海南海口市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活动的监管,有效规范海口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该局拟对《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将《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各种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明码标价,不得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办法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由海口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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