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乱扔烟头只是小事?不!也有可能因此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赔偿植被补植补种费用人民币16.1514万元。
经审理后查明,2021年3月30日12时左右,被告人王某准备到位于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红庙社区六组某处的自家田地里干农活,途中,王某点燃了一支烟边抽边走,到自家地块后,王某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在沟边上,不料,却因此引发了寥廓山的森林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303.76亩。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273.14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1.47亩、宜林地面积9.15亩;按林地类别分:生态公益林地面积252.99亩、商品林地面积50.77亩。该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88.5068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58.529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29.9770万元。根据鉴定,此次灾害后恢复植被补植补种所需费用为16.1514万元。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因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扣押的打火机一个、锄头一把、烟盒二个、衣服一套、皮鞋一双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由被告人王某赔偿因其失火导致的麒麟区森林毁损恢复植被补植补种所需费用人民币16.1514万元(该费用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取用于恢复植被补植补种)。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现该判决结果已生效。
法官提醒,当气候干燥、风势较大时,因乱丢烟头、焚烧杂草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法院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无论何时、何地,在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处理烟头都需谨慎,别因无心之失,酿终生悔恨。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