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事发地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10项措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06 10:32

8月6日,北京举办《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新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汲取和固化了此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

据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本市在防控工作中采取的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等创新做法,是首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实践和丰富发展,为进一步健全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带来了重要启示,《市总体预案》的多个方面都根据疫情防控经验进行了完善。

一是在指挥及协调联动方面,如将市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纳入“市委领导、统分结合”首都应急领导机构整体格局中。当本市启动一级响应时,可吸纳必要的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中央在京单位以及津冀等周边省区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入市级指挥机构;必要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请示党中央、国务院,经批准后启动首都地区应急协调机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军委办公厅、中央在京单位和周边省(区、市)等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工作。

二是在应急处置措施方面,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具体列出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事发地的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可采取的十项措施,如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等。

三是在物资保障方面,根据疫情应对中的物资管理经验,明确本市建立健全平时服务与灾时应急相结合、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拨。各相关部门分别建设本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采购、储备、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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