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02-22 11:42

“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2月22日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夏宝龙表示,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度述职时指出,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高度提炼,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揭示,为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

夏宝龙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义。

“爱国者治港”就是回归祖国后的香港要由爱国者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要掌握在爱国者手中。“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邓小平同志早就明确提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一国两制”方针从形成之初就包含了“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思想内涵。要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坚持“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才能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爱国者治港”是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历史巨变的必然要求。香港回归祖国,意味着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揭开了香港同胞当家作主的新纪元,香港的管治权也随之回到中国人民手中。治权和主权不可分割。香港的管治权只有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中国人手里,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才能得到体现。

“爱国者治港”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继续沿着正确方向行得稳、走得远,不变形、不走样,一个重要前提是,治港者必须能够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凡是治港者,必须深刻认同“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旗帜鲜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正确处理涉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有关问题,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坚守“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坚决反对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坚持“爱国者治港”是关系到“一国两制”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原则问题,容不得半点含糊。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的管治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本是一条基本的政治伦理,天经地义。环顾世界,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爱国之心,都是比谁更爱国。唯独在香港,竟然有人把对自己祖国的反叛作为政治资本来炫耀,甚至以反对国家、抗拒中央政府、妖魔化自己的民族为竞选口号,在宣誓就职时极尽丑陋的政治表演,真是咄咄怪事!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不是高标准,而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的最低标准。

夏宝龙表示,“爱国者治港”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

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来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制度优越性,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并不都是一帆风顺,香港回归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一国两制”顺利实施甚至有违“一国两制”方针、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现象和问题。反中乱港分子、“港独”等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包括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区议会等机构。他们利用这些平台散播“港独”主张,抗拒中央管治,煽动对内地的不满情绪,肆意阻挠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损害香港市民福祉,不惜让全香港社会付出沉重代价。他们与街头暴力分子一样,都是政治上彻头彻尾的“揽炒派”,是香港的乱源,也是国家的祸害。如果任由反中乱港势力一步步夺取香港的管治权,为所欲为,肆意从事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如果任由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等政治事务,大家想想,香港的前景会怎样?香港还有安宁之日吗?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还能保持吗?香港居民最为关注的住房、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吗?“一国两制”还能顺利搞下去吗?!

反中乱港分子之所以能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兴风作浪、坐大成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尚未真正形成稳固的“爱国者治港”局面。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也越来越深切地意识到,在“爱国者治港”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正本清源是当务之急,把“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是共同责任。

夏宝龙表示,要坚持“爱国者治港”的客观标准。

怎样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爱国者?邓小平同志曾经作过经典的论述:“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述是重点针对香港回归前的情况而说的,所界定的标准很宽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政治胸襟。爱国与否,归根到底要看一个人是否有一颗爱国之心,这也就是小平同志所说的“诚心诚意”。结合香港过渡时期和回归以来出现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特别是爱国者所作所为与反中乱港者所作所为,可以清晰地看出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中乱港者则相反,不仅不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还会蓄意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公开宣示了“一国两制”下不可触碰的“三条底线”,指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可以说,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这是对爱国者最低的标准。那些利用各种手段歇斯底里地攻击中央政府、公开宣扬“港独”主张、在国际上“唱衰”国家和香港、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施压的人,无疑不是爱国者。那些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更不在爱国者之列。

2.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国家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不是抽象的,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母法。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宪法的权威,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宪法必须遵守,违反了就是违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是对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爱国者的行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里,可以允许有不同政见,但这里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一个人如果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是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其核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之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尊重和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就必须坚定地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安全,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上下关系,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种权力,正确行使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挑战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者,不在爱国者之列。

3.爱国者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香港“黑暴”“揽炒”“港独”分子不惜把香港毁掉,以此来裹挟民众,胁迫中央。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揽炒派”不管是在街头,还是在立法会、区议会,都绝不是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相反,他们是香港繁荣稳定的破坏者。“揽炒派”当然不在爱国者之列。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就理应先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港与爱国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香港社会绝大多数中国公民是爱国的。站在爱国者对立面的是那些少数反中乱港分子。他们是“一国两制”的破坏者,不能允许他们染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现在不允许,将来也不允许。香港回归20多年的事实证明,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只会给香港带来破坏、动荡、恐怖等灾难,只有爱国者才能真正为港人谋福祉,为香港带来繁荣稳定,促进香港与祖国共同发展。

我们强调“爱国者治港”,绝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素有爱国爱港的传统,“爱国者”的范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广泛的。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会多样多元,一部分市民由于长期生活在香港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对内地了解不多,甚至对国家、对内地存在各种成见和偏见。对这些人的取态,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也坚信他们会继续秉承爱国爱港立场,与反中乱港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与香港治理。

夏宝龙表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中,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在爱国标准上,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来说,理应达到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一国两制”方针的精髓要义,并善于运用“一国两制”理论,分析、解决香港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都始终坚定“一国两制”制度自信不动摇,都始终站在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整体利益的立场上,把握正确方向,坚守原则底线。二是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掌握特别行政区管治权的人必须勇敢站出来,站在最前列,把维护“一国两制”作为最高责任,同那些挑战“一国两制”原则、破坏“一国两制”实践的行径进行坚决斗争。三是胸怀“国之大者”。香港命运从来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休戚与共。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和国家发展全局,谋划香港的未来,办好香港的事情,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抛开一切犹豫和摇摆,抓住祖国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把背靠祖国与面向世界结合起来,把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结合起来,把祖国支持与自身努力结合起来,开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光添彩。四是精诚团结。爱国者要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理想,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爱国爱港的共同旗帜下,紧密团结起来,把全社会的正能量激发出来,从而形成爱国者治港的强大力量和声势。

夏宝龙表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要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其中最关键、最急迫的是要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抓紧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进一步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就是在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在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堵塞有关法律漏洞。香港的选举制度要实现这样的效果:既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既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切实保障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切实有效地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第二,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尊重中央的主导权与尊重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并不矛盾。在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必定会与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入沟通,并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香港选举制度绝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第四,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香港实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及其运行中处于主导和核心位置。完善选举制度,要多考虑如何改善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良政善治。要多考虑如何推动实现定分止争、凝聚共识,从而把各方面力量汇聚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个第一要务上来。

第五,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爱国者治港”必须落实在制度上。要完善有关制度体系,拿出管用的办法,确保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反中乱港分子占据。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也是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顺利地向前发展。发展香港民主制度不能背离“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

夏宝龙最后表示,我今天讲的许多话其实是“老调重弹”。考虑到香港和国际社会总有一些人有意把我们的好曲子唱跑调,甚至荒腔走板,我们有必要再把老调弹奏得响亮一些、清晰一些,把唱歪的调子再正过来,这叫以正视听!香港回归已近24年,澳门回归也已近22年,有一个老调还得唱,这就是“一国两制”不会变!无论是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还是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以及我们所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都是为了坚定不移地让“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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