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大网络“套路贷”头目、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中国警察网 2021-01-22 13:29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成功劝返出逃境外的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林某晨投案自首。至此,“20190731”特大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嫌疑人全部落网。

无套路, 怎叫“套路贷”?

无需抵押也无需担保,极低利息甚至不要利息,这样的贷款条件是不是十分诱人?你心动了,就会掉入套路。

幕后操作“套路贷”的人以种种的优惠条件为名诱使被害人注册借款,借款后又以扣除服务费、收取滞纳金等方式虚增被害人债务,并通过频繁滋扰的方式催收债务。

“套路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等犯罪,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今天,我们来介绍一起典型案例。

报案引出“套路贷”团伙

2019年7月下旬,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接到孔某报警称,他十三岁的儿子为了打游戏,利用其身份在网上推送的“平头哥”贷款APP内借款4000元,当即就被对方以服务费名义扣了1200元,实际到账其实只有2800元。

超高的服务费还不算完,当7天借款到期后,对方打电话要求还款4000元,如果逾期,每过一天便增加服务费240元。

从此孔某的一家开始了苦不堪言的生活,他们的多位亲戚、朋友陆续接到了针对孔某的催债电话,被骚扰得无法正常工作、生活。

接案后,丹东网安部门对案件进行了深度研判,确定该案性质为“套路贷”。

网安部门解码“套路局中局”

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由网安部门牵头的专案组,经过专案组民警连续数日的网上研判、网下摸排,迅速查清以犯罪嫌疑人林某晨等人为首的,包含业务团队、风控团队、催收团队的特大网上“套路贷”团伙的基本情况。

境内外同步展开抓捕

经查,该犯罪集团通过威胁等手段进行催收导致个别被害人及家庭遭受损失,造成了严重后果,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查明事实后,从2019年8月初开始,专案组在全国各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涉案人员148名,逮捕犯罪嫌疑人26名。2019年9月,专案组通过国际警务合作进行了大量努力,将本案潜逃至越南胡志明市的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押解回丹东并依法逮捕。

此事,只剩一个犯罪头目林某晨仍然在逃。

宣判嫌疑人 终结“套路贷”

2020年9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本案被告人柴某、彭某、桂某等人4年8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9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桂某等人在未到案林某晨等人的指使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设套路,在电信网络上通过虚假宣传,诱使被害人下载贷款软件,在操作软件进行贷款期间,隐瞒逾期后将要收取高额逾期费的事实,并通过催收收取相关费用,上述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陈某等人在未到案林某晨等人的指使下,在贷款催收期间,多次采用通信手段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对29名被告人作出了相应处理。

A级通缉犯投案自首

2019年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会后,公安部对20名重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发布了A级通缉令,林某晨名列其中。

专案组对A级通缉犯林某晨的抓捕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林某晨的追捕力度,先后多次赶赴柬埔寨、缅甸、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多方协调境内外关系,持续开展劝返等工作。2021年1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林某晨迫于强大压力,在老挝主动投案,并由老挝警方移交专案组。至此,“20190731”特大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嫌疑人全部落网。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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