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王振美逝世,扶贫济困数十载
澎湃新闻 2020-11-28 14:58

澎湃新闻记者从莲花县委宣传部方面获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获得者、第六届江西省道德模范王振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2020年11月25日12时10分逝世,享年95岁。定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在莲花县殡仪馆举办王振美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公开资料显示,王振美,男,汉族,192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他64年初心不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报效乡梓,90余岁高龄时毅然捐出自己积攒的50万元积蓄,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中国好人榜”“江西好人”“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江西省道德模范”称号。

王振美家中四兄妹,大哥当年跟着红军走后杳无音讯,父亲解放前离世,母亲带着儿女节衣缩食,艰苦度日,从小告诫孩子做人一定要吃苦耐劳、忠厚本分。

1965年,王振美患上了一种名为勾端螺旋体病的急性传染病,危及生命,急需救治,高昂的医疗费却让这个贫寒的家庭“束手无策”。就在王振美几近绝望之时,是乡亲们将他抬进医院,你10元我5元,东拼西凑了1000多元给他治病买药。在上世纪60年代,1000多元可不是一笔小钱。“我的命是党和政府救回来的,是乡亲们救回来的,我只想报恩”。捡回了一条命的王振美,心里对党和人民充满感激。

王振美是个敢想敢闯敢干的人,并最终凭借奋斗不息创业不止,一举摆脱了贫困之境。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命,是乡亲们给的。我能有今天的好日子,是因为有党的好政策。当有能力回报社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站出来!”王振美说到做到。几十年来,爱心一直在他的心中延续。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新农村建设……都有王振美慷慨捐助的身影。

1968年王振美与同村村民商议修建石拱桥,在当时那个年代建桥工程量比较大,因此不被看好,好多村民说风凉话,王振美顶住所有的压力,带头从河里挑砂石,发动全村所有劳动力每个人分摊100块窑砖,经过一个多月的辛苦建设,石拱桥终于建成,一直到现在还在使用,不断造福子孙后代。

2006年,家境困难的太沙村民王水清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王振美主动捐助7800余元;2012年,山背村民吴国英患病住院,医院诊断为双肾衰竭,急需做换肾手术,王振美得知后慷慨解囊捐款1万元;2014年,六市乡政府牵头成立“奖扶助学教育基金会”,他带头捐资1万元;同年六市乡政府开展一次“结对帮扶”活动,王振美第一个响应号召,主动帮扶太沙村贫困户郭梅昌。老人了解郭梅昌家的实际情况后,没有简单地捐钱了事,而是出资3500元购买了一头牛并将3000元钱送上门去,帮助郭梅昌脱贫;太沙村办幼儿园王振美捐资5000多元;2017年开学,王老来到六市幼儿园,捐助4000余元购买200多个爱心书包和200多件其他文具用品送给孩子们;2018年为突患肾衰竭和白血病的六市中小学学生张某捐资1200元.…...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扶贫必先扶智,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源上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用知识和技能斩断穷根。”2017年王振美作出了一个让村民惊讶的决定,拿出自己50万元的积蓄,成立“振美教育基金”。而为了让自己设立的基金会能够顺利落地,王振美颇费了一番口舌。尤其是亲人的不理解,让老人颇费一番周折。老人的女儿王凤娇身患重疾,断断续续治了10年。女儿听说父亲拿出这么多钱来帮助别人,十分讶异和不解,家里并不宽裕,女儿长期患病,父亲还要“充大头”,愣是气哭了。

“我生病时是党和好心人救了我的命。我现在有点积蓄,要回报社会,你们都有手有脚,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王振美通过召开家庭会议,赢得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振美教育基金”也在老人的再三坚持下成立了。截至目前,“振美教育基金会”已奖励资助优秀师生和贫困家庭学生213人次,其中奖励优秀教师47人次,奖励资助优秀学生166人次,累计发放奖励资助金76640元。(首席记者 岳怀让)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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