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便利店超市垃圾分类指引发布 堂食区域应设置厨余垃圾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20 12:16

北京市实施新版垃圾分类实施后,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北京市便利店(超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其中规定设有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设置厨余垃圾桶。

 指引明确,设有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在可视范围或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不设置即食品堂食区的卖场区域,应在可视范围或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容器。

即食品加工间和售卖间,应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收银区(含办公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容器各一个。

不能回收的废弃食品,应将商品外包装与食品拆开,投放前沥去水分,分别投放至相对应的垃圾容器。垃圾袋盛满后应单独、集中存放,与食品区等敏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并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袋采取加贴相应文字标记等方式进行区分,避免收运时混装。

指引要求,便利店(超市)门店,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售卖餐食的门店,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等一次性餐具。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近日走访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各店在设置分类垃圾桶各有不同。位于劲松桥一家便利蜂店内放置了两个分类垃圾塑料桶,顾客在店内用餐后,可以把垃圾按类别分别投放,但尚未设置厨余垃圾桶。周边其他便利店则仍然沿用老款垃圾桶。此外,据全家便利店北京总经理吴海斌介绍,全家新开的店铺如芳菲路、石榴庄、东风南路门店都已配备不锈钢制的垃圾桶,外观上垃圾分类标注更加清晰,其中包括可投放厨余垃圾的绿色区域,“目前既有店铺配备的是塑料分类垃圾桶,将逐步更换统一垃圾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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