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集中宣判周”德州法院公开宣判7起涉恶案件 21人被判刑
闪电新闻 2020-08-21 12:21

根据全省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动安排。8月18日,陵城区、武城、开发区法院对7起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21人被判刑。

因为疫情原因,三地法院全部采用“互联网+法庭”模式,利用连线方式进行云审判。在武城法院,被告人王某春等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责令退赔被害人5800元,追缴违法所得10000元,上缴国库。

同样,因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晨等4人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在陵城区法院,当地依法对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4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彰显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

下一步,德州市法院将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做到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维护德州市大局平安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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