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相同故障修理五次未解决 通州消协助消费者退车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7-15 15:43
新买的汽车发动机故障指示灯总是无故亮起,4S店半年时间维修五次却总找不到症结所在。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日前,通州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汽车三包”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成功办理退车手续,顺利拿到了24万元退款。
去年底,消费者刘女士在通州区一家汽车4S店花26万元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新车开回家没几天就发现仪表盘上亮起了发动机故障指示灯。刘女士赶紧将车开到4S店进行检修,经过修理后故障指示灯熄灭了,可开回家后用不了没多长时间故障指示灯再次告警。在新车购买后的半年时间里,刘女士先后五次将车开进4S店,4S店却一直找不到故障原因,故障指示灯频繁亮起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刘女士怀疑所购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4S店换车,4S店却以“需向上级报批”为由拖延,迟迟不予更换。在与4S店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女士投诉到了通州区消协马驹桥分会。
通州区消协表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刘女士与4S店的纠纷属于新车在“三包”期内故障多次维修仍无法彻底解决的消费纠纷,新车在购买半年之内同一故障累计修理超过5次,符合“汽车三包”中的换车条件,汽车生产厂家和4S店都应无条件履行。
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刘女士和4S店进行了多次调解,详细解读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条款,调解过程中,4S店称自己没有同款的现车给刘女士更换,经过双方协商,4S店给刘女士办理退车手续,在扣除合理使用补偿费用后,将24万车款打到消费者账户。
通讯员 裴新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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