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庆:挂牌督办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成效明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5-25 12: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在这场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揪出“保护伞”?哪些大要案会被挂牌督办?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

履行监督职能同步推进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北青报: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作用的?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国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将严格依法办好案件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社会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从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到今年4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46500余件136560余人;提起公诉29280余件180850余人。其中,2019年批捕20810余件58840余人,提起公诉14670余件98230余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贯彻落实,探索和积累了很多富有成效的经验。

为了确保组织到位,最高检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我们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对于重大涉黑恶案件靠前指挥、亲自办理;要求将中央、最高检和省级挂牌督办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部纳入领导包办领办范围。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整体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为了加快案件办理,最高检督促各级检察机关在涉黑恶案件办理中率先推行“捕诉一体”,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办到底,全面负责案件的批捕、起诉以及诉讼监督等工作。对办案任务较重、办案力量不足的地区,最高检要求充分运用好检察一体化优势,在省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对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特别是在捕后诉前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取证,通过实质性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体系,力争把证据问题全部解决在侦查环节,从而降低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和延期次数。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提高诉讼效率。

去年批捕

黑恶势力“保护伞”710余人

北青报:去年,检察机关在深挖“保护伞”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国庆: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对‘保护伞’,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是渎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扫黑除恶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线索摸排、提级管辖、异地查办、集中攻坚等方式,排除阻力,扎实推动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710余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130余人,起诉人数比2018年上升137.7%。去年以来,高检院扫黑办专门派员对各地报送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进行核查,将其中11案140余条未得到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反馈的涉“保护伞”线索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

北青报:今年如何开展“打伞破网”工作?

陈国庆:今年,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定不移“打伞破网”,对已经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查漏补缺,未发现“保护伞”或层级、数量明显不匹配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要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在办案中对查否的线索要实行“零报告”,一律层报省级院备案;对检察人员应当发现“保护伞”而没有发现的,应当核查而没有核查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当前政法干警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是“保护伞”的典型方式,其中有一部分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管辖范围,对此,要充分利用自侦权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并在办案中主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对存在办案阻力干扰的,必要时由上级院指定异地管辖办理。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管理漏洞,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治理措施,修复执法薄弱环节,强化基层治理实效。

统一司法尺度严格把关

坚守“不放过、不凑数”原则

北青报:在统一司法尺度方面,检察系统做了哪些工作?

陈国庆:张军检察长在去年全国两会上的报告中郑重提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一年来,我们坚决落实这一要求不放松,把“不放过、不凑数”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依法规范开展的重要标准。2019年,随着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最高检专门印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部委出台八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同时,建立省级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工作制度。

截至今年2月底,省级院把关案件数4940余件,改变下级院定性410余件。市级院把关案件数16840余件,改变基层院定性690余件。我们还强化挂牌督办,以点带面排除办案干扰,提升办案质效。我们派员指导了河北杨云忠案、黑龙江刘立案、海南黄鸿发案、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一批案件。在全国、各省均建立了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统筹调配,共同研究解决在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青报:您曾提到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工作,围绕“行业清源”,推动长效常治。您认为检察系统哪些经验值得推广?

陈国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治标”,更需“治本”。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全国检察机关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综治参与能力,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从前期统计来看,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出检察建议共计10850余件。其中办理涉黑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2540余件,占起诉认定涉黑案件的64.7%;办理涉恶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8300余件,占起诉认定涉恶案件的35.7%。收到回复9760余份,收到回复率90%。各地检察机关也累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比如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检察建议回复率不高的问题,开展全区集中督促检查清理活动,对未整改反馈的,逐案跟踪督促落实。同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矿产资源领域的检察监督,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

典型案例

传递依法严惩、不枉不纵信号

北青报:在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是如何做的?

陈国庆: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融入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坚决纠正各类违法办案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到今年4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对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9000余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检察机关依法认定2140余件。监督立案涉黑恶案件1470余件3160余人,撤案140余件170余人,纠正漏捕9200余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760余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2510余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30余件。去年7月,我们还发布了检察机关“不放过、不凑数”的五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引领作用。

案例发布后,社会各界均予以了积极评价,认为典型案例为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准确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精准判定“涉黑涉恶”犯罪、“非黑非恶”犯罪统一了司法尺度和办案标准,向社会传递依法严惩、不枉不纵信号,体现了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实事求是,坚持法治原则的担当精神。

督办案件

以点带面 提升扫黑除恶整体办案成效

北青报:哪些案件会被挂牌督办?今年还会有哪些部署?

陈国庆:一般来说,挂牌督办案件基于以下两个考虑:一是社会影响大、群众高度关注、媒体广泛聚焦的黑恶案件。二是具有重大典型示范意义,具有办成经典案例的基本条件,需要加大精细指导的重大黑恶案件。这些重大黑恶案件如果进展缓慢,“打伞破网”或者“打财断血”力度不足,需要被挂牌督办。

两年以来,挂牌督办的案件都是在全国或者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这些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督导,高位推动,有的放矢,以点带面,提升扫黑除恶整体办案成效。

从前两年专项斗争的实践看,采取了组成大要案督导组赴当地督导、领导包案督导等方式,如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既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又推进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推进相关案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回应了社会关切。

北青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了多少大要案?

陈国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扫黑办已挂牌督办111起大要案件,其中今年新挂牌38起。今年4月,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实现“三个效果”,要讲求政治效果,彰显法律效果,注重社会效果。二要打好“十项举措”组合拳。大力破案攻坚;统一办案思想;突出依法办案;强化法纪协同;精准“打财断血”;建强专业队伍;把握时间节点,确保7月底侦查工作基本结束,10月底前全部审结;加强宣传推动;用好特派督导;强化激励保障。三要严格落实全国扫黑办督办责任、省级扫黑办领导责任、办案单位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责任。

各省级扫黑办也要参照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工作模式,挂牌督办本省30-40起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形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百起、省级挂牌千起、带动全国万起”的案件攻坚格局。

下一步,重点在于加快推进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促进“六清”行动如期完成,带动今年的“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如期实现,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

今年工作

收官之年 全力做好依法审查从严从快追诉

北青报:疫情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正常开展?

陈国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了各项重点工作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今年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930余件4340余人,起诉3410余件21430余人。尽管专项斗争受到疫情的一定影响,但总体保持了依法严惩态势。

北青报:今年是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检察机关如何安排工作?

陈国庆:今年,大量案件将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加之受到前期疫情的影响,检察机关的办案任务将十分艰巨。检察机关将围绕“案件清结”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办案攻坚。全国检察机关将在7月底前对一季度包括之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在9月底前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尽量提起公诉,以保证年底前起诉、审判取得良好效果。

对挂牌督办、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存有认定分歧案件,省、市级院和承办单位将同步成立专案指导组和专案组,院领导担任专案组长的,要全程参与办案,带头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强示范引领。各省级院对辖区内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底数清、进度明,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梗塞。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作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实质性引导侦查,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优质高效解决在侦查阶段,把涉黑涉恶重大定性问题尽可能解决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前。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督促督导,明确督办节点和责任人,明确案件请示报告、督办指导等事项,跟踪办案进度,确保督办效果。承办挂牌督办案件的省级检察机关,要件件落实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尽快掌握情况,建立动态推进台账,挂图作战、逐个围歼。

北青报:如何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

陈国庆:各地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原则上都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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