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法院:诈骗案受害人单笔损失金额在不断刷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4-09 18:06

“虚构交通事故、骗领政府扶持金、扮美女姻缘式诈骗……”如今,诈骗手段也越来多样。4月9日,北京怀柔法院召开线上发布会通报称,近三年,该院共审结诈骗案件72件,诈骗案受害人最高单笔损失达460万余元,案件数量和单笔涉案金额均呈逐年增长态势。

数据  最高单笔损失达460万余元

怀柔法院刑庭庭长张庆久介绍,自2017年至2019年,怀柔法院共审结诈骗案件72件,占同期侵犯财产案件的22.1%。其中,2017年16件,2018年25件,2019年31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从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诈骗犯罪的受害对象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个群体。有农民、工人、个体经营者、公务员等。受害者损失金额逐年攀升,2017年损失共计220万余元,2018年损失710万余元,2019年损失870万余元,单笔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刷新,最高单笔损失达460万余元。

近三年怀柔区诈骗犯罪98名犯罪人员中,无业人员31人,占总人数的31.6%;务农人员42人,占总人数的42.8%;打工人员4人,占总人数的4.1%,公司职员18人,占总人数的18.4%。无业人员、务农人员占诈骗犯罪罪犯中绝大多数,这一部分人员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易养成游手好闲的不良习惯,较为容易滋生犯罪。

法官助理王佳蕾介绍,诈骗类型大体分为6类,比如虚构交通事故、疾病住院诈骗;假冒一定社会地位的身份,以帮忙为由诈骗;伪造虚假材料,骗领政府扶持金、补偿金;利用被害人的迷信心理诈骗;骗婚交友诈骗及投资诈骗。

案例

冒充微商送手机 诈骗40余万元

2018年2月18日至2018年4月6日,被告人王某某冒充北京海淀微商,虚构缴纳保证金免费赠送iphone X并承诺退款的事实,以缴付滞纳金、违约金否则不予退款的名义多次从被害人刘某处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45029元。

2017年9月份,被告人王某某注册微信,名称是“北京海淀苹果8发货部”,并在朋友圈发布了二维码广告信息。随后被害人刘某通过微信联系了被告人。被告人在同被害人聊天过程中,声称公司为了提高人气搞活动免费送手机,但需先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被害人收到手机后在微信朋友圈中帮他的公司做宣传就可以退还保证金。被害人缴纳保证金后,被告人又陆续以转账错误需要重新转账、交纳税费、交纳滞纳金、逾期费、违约金等理由让被害人交钱,并声称如果不交钱,之前的钱算是被害人违约不能退还。就这样,从2018年2月开始,到4月初,被告人王某某共骗取刘某共计人民币445 029元。在此期间,刘某始终没有收到手机。

2018年4月7日被害人刘某感觉自己被骗,于是向公安报案,2018年4月9日,刑侦支队侦查员在黑龙江省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王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给被害人刘某人民币四十三万零二十九元。

法官提示:现在很多不法分子会打着正规品牌产品“免费送”的旗号,让被害人先行缴纳保证金、手续费、运费等费用,且一旦缴纳后,陆续还会要求支付各种滞纳金以作为退款的前提,最终被害人所支付的总费用都是远远超出正常价值的。

对于网络上陌生人发起的任何打着“免费”旗号的活动,都要谨慎参与,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如果大家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有明显欺诈性质的免费送内容,应该及时投诉,以防他人上当受骗。

网恋四年未见面 假女友诈骗80多万

被告人姜某某于2009年6月至2013年4月间,以谈恋爱为由,通过婚恋网认识被害人马某,取得马某的信任后,多次虚构自己或家人生病、为马某调动工作等事由,共骗取被害人马某人民币880 000余元。

2009年,在北京上学的马某在世纪佳缘网上认识了“王小北”,“王小北”自称是北大附小的老师。两人认识一个多月后,便开始以恋人的身份相处。但事实上,“王小北”的真实身份是姜某某,无业,从未在北京生活过,一直居住在山东老家。二人相处过程中马某出手大方,经常主动提出帮她购买物品。但每次马某提出见面时,姜某某便以奶奶生病、人在老家等理由推托不见。在两人相恋的四年间,姜某某陆续以老人治病、家里急需用钱、自己患上骨癌等理由索要钱款共计58万余元。

2012年,马某从军校毕业被分配到上海工作,考虑到女友在北京上班,马某希望能调动工作。姜某某称其“干爹”能帮忙运作,马某便又给姜某某汇去了30万元,但几个月后,工作还没有音信,女友的手机却已经停机。此时,马某仍未意识到自己被骗,直到转业后,他发现女友的某些网络账号的实名认证是姜某某,这才报了警。几乎同时报警的还有杨某,他被姜某某以同样的“套路”骗取了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示:以交友、婚恋为由骗取钱财是诈骗犯罪的常用手段,法院审理的诈骗案件中,甚至还有男性冒充女性通过网络交友、恋爱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的。在交友诈骗中,骗子们的套路是有迹可循的。例如他们往往虚构身份、扮演角色,在网上以交友恋爱的名义与被害人联系,并会急于与对方确立关系,骗取信任。之后,就会以投资理财、网上汇款、急需用钱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

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图片和视频,遇到异常热情、联系时间很短就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要提高警惕,谨防甜言蜜语背后的陷阱。同时,切记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情况,不要提及个人财产,为自己设好“安全阀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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