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同事间因琐事大打出手 男子丢了工作还被告 何苦!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2-10 17:18

曲先生与王先生本是同事关系,因工作琐事将曲先生打伤后,王先生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更因此丢了工作。之后,伤者曲先生又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近3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12月10日获悉,北京通州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王先生赔偿曲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曲先生和王先生双方原系同事关系。2018年4月在通州区某大棚内,曲先生和王先生因工作发生分歧,王先生用脚踹曲先生左侧肋部,曲先生倒地后脑磕在地上。

同年6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分局给予王先生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

事发后,曲先生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其伤情经诊断为:头外神经反应、软组织损伤、左侧第5肋骨骨折。经核实,曲先生的全部损失为:医疗费9743.46元、误工费3000元、护理费1500元、营养费450元、交通费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曲先生与王先生因工作产生纠纷,王先生未能妥善处理纠纷将曲先生打伤,王先生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合理损失。现曲先生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判决王先生赔偿曲先生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4993.46元。 

法官提示,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同事之间有纠纷应该寻找正确的方式解决,切莫大打出手,丢了工作又要赔钱。

通讯员 付田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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