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广州公交公安(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提醒:请勿化“恐怖”妆面或装扮“鬼怪”乘坐地铁,或在地铁场所搞“行为艺术”,以免对其他乘客造成不适和恐慌。
工作人员将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或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