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
《意见》提及,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今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其中,对于普通住房的标准,目前北京市实行的是2023年底的政策。2023年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三)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各城市根据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实施房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虽然有些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做了调整,但仍然不尽合理,不少购房人“被豪宅化”,不能享受普通住房的税收、房贷优惠。未来通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划分,有望为居民购房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房贷等宽松的政策,满足居民对美好住房需求的梦想。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