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长宁交警在工作中拦下了一辆穿梭在车流里的“老头乐”,驾驶员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5月21日17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北翟路淞虹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外形酷似某高档轿车的车辆,车身上还悬挂着一块假冒的“新能源牌照”,明显不符合正常车牌标准,于是立即将其拦停了解情况。
经了解,驾驶员甘某于4月中旬在网上以23800元的价格购得该辆车,并出于猎奇心理定制了一块“新能源号牌”。21日当日,甘某抱着侥幸心理准备驾车前往外地,怎料刚驾车行驶没多久就被民警拦下。通过进一步调查,甘某坦言自己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了解过道路交通法规,开在路上时由于不熟悉路况加之驾驶技能生疏,看到身边不时驶过的车辆频频慌神。
经司法检测机构鉴定,甘某所驾驶的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目前,甘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已被长宁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700元的处罚。公安机关也已同步将“老头乐”车辆的售卖线索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做另案调查。
此次被扣的“老头乐”车辆,既无法取得机动车牌照,也不在合法上路的非机动车之列,仅仅只能在小区、厂区等封闭环境内使用,由未经过驾驶培训的老人驾驶上道路行驶可谓隐患重重。近期,上海交警部门紧盯社区、医院、菜场集市、轨交站点等重点区域,综合采取巡逻查控、路口固守、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严处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无牌残疾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隐患车辆,并进一步搜集非法售卖、拼改装店铺源头线索,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整治。
警方提示
老年人选择代步工具一定要慎重,切勿被“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等销售话术忽悠,务必要选择能够合法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无牌无证无保险,受害者、使用者本人等都会遭遇维权难等问题。因此,关爱老人请从老人的出行安全开始,莫拿危险当便利,莫为生活留隐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