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3日(记者 郭子硕)一日两支付机构领罚单。
5月21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时任银联商务党委委员孙某平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同样被除以警告,且罚款5万元。
财联社记者从银联商务获悉,2023年6月20日至同年9月15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银联商务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在近期对银联商务“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银联商务回应财联社记者:“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逐条比对、认真剖析,在检查期间即完成所涉问题的全面整改。”
银联商务表示,坚决拥护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行业的严监管要求,诚恳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问题反馈和整改措施要求,并将积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认真执行产业各项政策法规。
同日,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盛支付)因未在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记录特约商户、未有效落实特约商户巡检责任被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罚款13.7万元。
这已经不是银盛支付年内首次因为特约商户管理被罚。今年1月,银盛支付贵州分公司因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并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被没收违法所得6722.16元,并处罚款116万元。而相关负责人李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也被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
除特约商户管理不到位外,年内也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罚。
据财联社记者此前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至少12家支付机构被人民银行处罚,处罚金额高达3012万元,罚没金额达1363.6万元。其中,5家机构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罚。
从处罚情况来看,支付机构“双罚”趋势依旧延续,今年一季度7家支付机构被“双罚”,占比近六成。梳理来看,除“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外包机构管理规定”外,多家机构相关负责人因反洗钱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被罚,具体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
而上一个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确定2024年首期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投诉事项,六项违法违规行为中,有两项涉及非法交易提供服务,剑指“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交易。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