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是在打造“第四方支付平台”“区块链刷脸支付系统”,实为拉人头搞传销。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网联嘉”App的建立者曹某某等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70万元至3万元不等。
2021年12月,一位朋友向退休的王阿姨推荐了“网联嘉”App。朋友称,“网联嘉”是一份面向未来、造福大众的事业,不仅介绍朋友加入“网联嘉”可以赚钱,“网联嘉”的第四方支付系统还可轻松实现信用卡变现。王阿姨半信半疑,但想着数目也不多,便充值988.8元成了一名钻石会员。成为会员后,王阿姨开始向其他好友推荐“网联嘉”,通过发展四位下级会员成功赚取了1800余元。
尝到甜头后,王阿姨每天积极“上班打卡”,通过前往位于杨浦区的“网联嘉”总部线下听课、在“网联嘉”微信群内线上听老师宣讲等方式,全身心投入到这份“挣钱”的事业中,逐渐对公司讲师描述的“光明前景”深信不疑。在老师的建议下,王阿姨又投资了5万元并成为一名“县代理”。
自从成了县代理,王阿姨更加积极投入到“网联嘉”发展“大业”中。老师告诉王阿姨,推荐的人越多赚得也越多,于是王阿姨便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推荐下载“网联嘉”App,希望通过他人注册会员缴费和刷信用卡套现获得返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阿姨的收益寥寥,女儿发现王阿姨投资了5万元后,拉着她到公安机关报警,在周边人的劝解下,王阿姨才意识到所谓的“数字财富密码”实则是一个巨大的财富陷阱,不仅涉嫌传销犯罪,同时也是非法经营活动。
经查,“网联嘉”App由曹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建立。该平台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并通过微信群、线上线下宣讲会等形式推广宣传,以打造“第四方支付平台”“区块链刷脸支付系统”等为噱头,吸引老年人注册成为会员。“网联嘉”App主要具有两大功能,一个是为会员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并将该功能包装为“第四方支付平台”,另一个是诱导会员发展下级缴纳入门费并以此作为公司主要盈利来源。至案发,“网联嘉”App发展会员总层级为32层,参与人数40余万人,其中缴纳入门费的会员20余万人,收取入门费用共计3000余万元;信用卡套现共计8亿余元。
文/王闲乐 刘高明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