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国安条例)。这标志着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顺利完成,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这一刻,香港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天。”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是香港社会的“必答题”,但答题之路却历经坎坷。香港回归以来,因各种反中乱港极端政治力量的极力阻挠干扰和外部政治势力的频繁介入,第23条立法始终未能落地。特别是2019年所谓“修例风波”中,“港独”猖獗、“黑暴”肆虐、“揽炒”横行,以致百业凋敝、社会动荡。严峻局面让香港社会深刻认识到,国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没有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都无从谈起。
“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在第23条立法付之阙如的情况下,中央以雷霆之势出台香港国安法,先行为香港搭建了一个“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法律框架。回看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的3年,正是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3年。经历风风雨雨,完成第23条立法愈加成为香港社会的强烈共识和主流民意。从政团到同乡社团,从商会到专业团体,涵盖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的代表人士和代表性团体组织踊跃发声支持立法。行政与立法良性互动,社会各界团结一心,凝聚起共护国安、爱国爱港的强大合力,也体现出“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
有人发问:既有香港国安法,第23条立法有无必要?答案是肯定的。首先,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应履行的宪制责任。其次,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国安条例,分属国家层面立法和本地立法,性质的不同决定了法律条文的差异。如专家所言,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补上了“大漏洞”,第23条立法则补上了密密麻麻的“小漏洞”,防止“小祸”变“大祸”。再者,长期盘踞香港的反中乱港势力至今仍未肃清、不时蠢蠢欲动,要巩固当前良好形势、还香港长治久安,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果断完成第23条立法,斩断乱源,除恶务尽。香港国安条例将与香港国安法一道,共同筑牢香港发展的坚强法律屏障。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法治是繁荣的基石。多年来,香港一直被视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一个稳定、安全而具有确定性的营商环境和透明稳健的法律体系,对于吸引投资、保持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长远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为国家安全立法,也是一个现代国家维护自身安全的通行做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法律是高悬的利剑;而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和外来投资者,法律是保障其权利和自由、财产和投资的“守护神”。如今有了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国安条例,法治的确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将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安全、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增强本地和海外投资者的信心。
回望1997年,香港回归前夕,几千名深圳和香港青年在广东深圳仙湖植物园,按照中国版图的轮廓种下1997棵土沉香树以志纪念。如今,小树苗已亭亭如盖。“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恰似树苗在风雨中经受洗礼,茁壮成长、枝繁叶茂。万里尘埃尽,一法安香江。相信第23条立法必将为香港法治建设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文/晁星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