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周报:思索技术“闪速”撤单,盛安传动遭监管警示
​第一财经 2024-03-03 21:00

2月26日~3月3日当周(下同),沪深交易所有7家拟IPO企业终止审核,北交所3家拟公开发行企业终止审核,均为主动撤单。

其中,2家申报沪市,分别为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仑联通”)、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申报深市,分别为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索技术”)、深圳时代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报北交所,分别为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下称“盛安传动”)。

具体来看,昆仑联通2020年度现金分红9993.60万元,实际控制人分红资金主要用于炒股以及理财,而该公司后续拟通过IPO募资补流并购置商业性房地产 ;思索技术从申报IPO到申请撤单,仅用了短暂的29天;盛安传动则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三名高管也被监管谈话。

从申报到申请撤单仅29天

思索技术的IPO申请于2023年12月28日获得受理,2024年1月22日交易所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但是4日之后的1月26日,该公司便申请撤回材料,最终于3月2日被宣告IPO终止审核。

也就是说,思索技术从申报IPO到申请撤单,仅有短暂的29天。思索技术又为何在第1轮审核问询函发出后便火速选择撤单?

根据招股书,思索技术主要从事连接器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产品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和新能源等行业,具体主要应用在汽车车灯、家居家电、电源电机、储能电池及光伏等领域。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报告期),思索技术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连接器的销售,其中汽车连接器和消费电子连接器是该公司连接器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二者合计占比分别为89.62%、88.17%、86.73%、86.01%。

从业绩来看,报告期内,思索技术营业收入分别为1.92亿元、2.38亿元、3.1亿元和1.5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427.71万元、4553.28万元、7588.75万元、3281.8万元。

思索技术同行业可比公司为维峰电子(301328.SZ)、鼎通科技(688668.SH)、徕木股份(603633.SH)、合兴股份(605005.SH)、珠城科技(301280.SZ)、胜蓝股份(300843.SZ) 。

值得关注的是,在报告期内,思索技术整体的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小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但是毛利率普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对此,思索技术称,该公司连接器产品在形态上以Wafer、端子和胶壳为主,另有少量线束,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智能家居家电、电源、储能电池等领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暂无与发行人完全相同产品结构的企业。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公司不同,因此其综合毛利率与公司存在差异。

但该公司也称,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一方面,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市场竞争等原因强制要求公司 降低产品售价,则未来公司非汽车类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公司对产品销售战略进行调整,通过降低产品售价来推动收入规模的上升, 则公司未来将面临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思索技术提示风险称,存在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招股书显示,报告期,该公司对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11%、50.24%、40.07%和38.50%,占比相对较高;应收账款账方面,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7%、39.55%和38.71%。

盛安传动违规遭警示后撤单

盛安传动审核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并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此外,该公司曾0元出售A-CAPENERGYLIMITED 公司(下称“A-CAP公司”)股权,遭到北交所两度问询。

该公司拟公开发行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获得受理,同年7月24日进入问询环节,目前已回复两轮问询。在2023年12月19日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后,盛安传动一直未回复。直至2024年2月份,因申请撤单而终止审核。

今年1月份,江苏证监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对盛安传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盛安传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因跨期确认收入、政府补助核算方法不准确、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准确、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计量不准确等问题,净利润列报有误。该事项导致盛安传动2020年报、2021年报、2022年报、2022年半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除了会计差错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外,盛安传动还存在违规代持导致股权不明晰的情况。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消息,2013年起,该公司股东存在股权代持事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业刚对代持关系知情,时任监事王桂存为被代持人,二人未将代持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能及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中进行披露。

由此,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盛安传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决定对周业刚、还乔生、王桂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曾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盛安传动被多次处罚。盛安传动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成虎控制的企业借款的情况,但该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由此,全国股转公司对盛安传动、朱成虎、周业刚、黄哲媛、还乔生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交所的两次审核问询函中,均对盛安传动0元出售A-CAP公司股权进行了问询。

盛安传动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完成对A-CAP公司41%股份收购,成为后者第一大股东,累计投资人民币4282万元,A-CAP公司经营管理权实际掌控在以沈安刚为核心的管理层,未认定为盛安传动控股子公司。

鉴于A-CAP公司在可预期期限内或将长期亏损仍需股东持续提供巨额资金资助,盛安传动2019年12月末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0元价格将A-CAP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何建东控制的新加坡申科。

对此,在首次审核问询中,北交所要求盛安传动说明,转让A-CAP公司股权时,是否进行过审计、评估;详细分析论证0元出售A-CAP公司股权的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在第二次审核问询中,北交所追问,2020年下半年开始A-CAP公司亏损大幅收窄,请结合A-CAP公司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进度、出售后经营情况、股东投资资助情况,说明0元出售A-CAP公司股权是否真实合理。(黄思瑜)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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