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司法建议,高质量、高效率促成一起标的额为1.19亿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成长、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据悉,在申请执行人上海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天涯区政府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共计1.19亿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企业高质量发展等诸多问题,三亚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多次组织企业、天涯区政府及财政、住建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围绕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尽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为日后执结案件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三亚中院向天涯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区政府讲诚信、守契约,积极、全面履行和解协议,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天涯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立即作出回复,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行义务。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结合三亚中院司法建议中的指导内容,按照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原则,带头践约守诺,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对规范行业行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有重要作用。”三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文壮表示,一直以来,三亚中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融合新机制,变“单打独斗”为“府院联动”,变“末端治理”为“源头治理”,妥善执行涉企案件,回应企业诉求。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以系统治理思维强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内部挖掘潜力,外部促成合力,通过规范性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指导等柔性方式,参与、助力社会治理系统工程,推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