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速别车而大打出手?处理感情纠纷发传单泄露他人隐私?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和冲突,很多人认为这只是普通的不良行为,应从道德上予以谴责。殊不知,这其中一些行为已触犯法律法规。
11月7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治安管理典型行政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典型案例厘清对治安案件的认识误区,明确在遇到纠纷保护个人合法权利而不触犯法律的“底线”。例如,拒绝配合交警核验身份,骑电动车加速离开致交警被撞倒,处理感情纠纷时通过泄露对方隐私的方式进行报复,这些行为都触碰法律底线,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骑电动车被挤撞后打人 算不算正当防卫?法院:不属正当防卫
通报会上,西城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玲通报了六个典型案例。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张某骑电动车时被同向驾驶三轮车的李某挤撞,两人发生冲突。事后,警方认定张某对李某进行殴打,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被诉处罚决定。张某认为本次冲突源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
法院调取事发时的监控显示,李某虽然在途经某路口时有抢先在张某前面通行的行为,但不构成单独针对张某的故意侵害行为。李某事发时已经停车,且自始至终没有下车向张某实施过任何伤害行为,张某主动挪动位置至李某三轮摩托车左前方,且张某与李某发生肢体接触前后步态无异常、车辆无损坏,可认定张某不具备正当防卫概念界定的“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前提条件,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最终,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骑电动车被查突然加速致交警被撞倒 行政拘留10日是否处罚过度?
在白某电动车违法搭载成年人的案例中,白某因拒绝配合交通警察身份核验并采取突然加速手段企图强行离开,致使交警被撞倒在地。白某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白某认为警方的处罚决定属处罚过度,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西城法院经审理查明,白某的行为主观上故意放任损害结果,客观上导致交警被撞倒地无法继续履职,属于以故意撞击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阻碍对象为人民警察,构成从重处罚情节,驳回其诉讼请求。
对此,法院提示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漠视法律权威,企图靠拒不配合达到逃避惩罚目的不可取,如果对执法行为有质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冷静处理、合法解决,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之事。
处理感情纠纷 在地铁口散发含他人隐私的传单算不算违法?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2年6月8日14时许,汪某报案称在某地铁出站口有人散发诽谤自己的传单。2022年8月31日,公安机关作出涉案处罚决定,认定直接散发传单的裴某散布他人隐私,给予裴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随后,裴某因对警方处理有异议,起诉至法院。西城法院审理查明,裴某通过微信受不知名的第三方雇佣散发传单,涉案传单载明了汪某的工作单位、出生日期、照片、住址等个人信息,并截取大量聊天记录等隐私信息,指责汪某欺骗感情,且上述相关信息均指向汪某,确实侵害了汪某的隐私权。
法院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明确规定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隐私信息要注意避免泄露,处理感情纠葛不要越法律红线。不要单方认为遭受了感情欺骗,就天然获得了“报复”的权利,通过泄露对方隐私、网络发表诋毁博文等方式进行威胁和报复,否则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处理感情纠纷时,倡导当事人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财产争议。
西城法院:部分人对正当防卫与殴打、民事与行政等概念存在误区
据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涉治安类行政案件一直是行政诉讼的主要案件类型。在行政审判实务中发现,当事人在正当防卫与殴打、民事与行政、刑事与行政等概念上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或误区。2021年至2023年前三个季度,西城法院共受理涉治安类行政诉讼232件,占涉公安机关行政案件数量的64%。西城法院在办理涉治安行政案件时,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大幅提升,满足民众“告官要见官”的强烈愿望。2023年前三个季度,公安机关负责人行政治安案件出庭率达到95%以上。
此外,西城法院行政庭法官葛明柱建议,在面对治安纠纷冲突时,尽可能通过主动协商方式寻求沟通的机会,如果仍不能达成一致或矛盾升级,建议通过群众自治组织、公安机关等第三方机构居中调解矛盾,必要时也可通过民事或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学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教育、预防、惩罚、指引作用,走出思想误区,知晓违法成本,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避免矛盾升级,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