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自然人在7个月时间,围绕山西通宝能源拚命操作,通过集合竞价买入14亿元,又通过集合竞价卖出13亿元,最后却是亏损150万,还被深圳证监局处罚240万。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其间有149个交易日,开盘价为5.51元,收盘价为5.79元,其间最低价为5.18元,最高价为6.51元。
据了解,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火力发电,是国内大型综合能源企业之一。从公司股价可以看出,长达半年时间,该股处于横盘状态,最高价与最低价仅有1.33元,这也是股市最折磨人的行情。即便作为高手,在这样的行情也不可能有所作为;而普通投资者的亏损大部分是在横盘阶段。另外,4个人主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交易。
深圳证监局9月21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然人李国院、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因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被开出罚单。账户组涉案交易亏损约149万元。李国院、杨晓华分别被处以110万元罚款,冯美娟、宋芳芳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名自然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且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这段时间,账户组124个交易日交易“通宝能源”股票,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最高达5.49%。其中116个交易日账户组有买入交易,累计竞价买入2.41亿股,买入成交金额约14.09亿元,买入成交排名第一的交易日有73个;76个交易日账户组有卖出交易,累计竞价卖出约2.2亿股,卖出成交金额约13亿元。
这段时间,有50个交易日账户组存在对倒,大约占到整个交易时间的1/3,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7.10%。
李国院与杨晓华商议合作交易,二人为交易筹集或提供资金、账户,自行或安排他人操作账户,商议配资结算、信托账户筹备、下单交易等事项;冯美娟、宋芳芳为涉案交易提供资金、账户,操作部分账户下单交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