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日。相比2019年试点上线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统”,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是,拟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未成年网民在网民总数中的占比越来越高。2021年有关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到今年这些数据只会更高。虽说近几年实行的“青少年模式”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有进一步完善和升级的必要。
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是一个年龄模糊的称呼,也不是一种法律用语。准确地说,“青少年模式”保护的对象年龄不够清晰,也与现行法律的表述不统一,多少影响效果。而且,媒体已多次披露“青少年模式”存在漏洞,如设置页面过于隐蔽、绕开模式太容易、实名认证流于形式等,与社会期待有距离。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首先将“青少年模式”名称变为“未成年人模式”,就是一大进步。这意味着新模式的保护对象年龄更清晰,即未成年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同时,“未成年人模式”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表述实现统一,更利于依法保护。
《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显示,2020年以来,至少有20多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内容。而现行“青少年模式”与相关法律政策表述不统一。当新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加之正审议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保护力度必将加码。
而且,新模式不止名称之变而是全面升级。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年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在丰富分龄内容的同时,对时间和功能进行科学限定,把使用难度降到最低门槛,让青少年模式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保护盾”。从征求意见稿看,确实是一次更细化更全面的升级。
譬如,在通用规范方面,提出三方联动、便捷使用、分龄原则;针对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提出基本要求(包括入口和退出)、使用时长管理、防绕过要求、补充要求;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除了基本要求外,还提出内容安全、功能限制、社交管理等要求。还明确了家长管理内容。
对比现行“青少年模式”,就会发现“未成年人模式”显著放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详细、科学的规范设计,有望对未成年网民形成更大更周密更有效的保护网。比如目前青少年绕开“青少年模式”很容易,此次新模式中明确提出“防绕过要求”,很有针对性,实施效果值得期待。
可以说,这个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通过并实施,其一,为各种移动互联网平台指明了调整、完善现有防沉迷系统的具体方向,各平台要严格按照建设指南操作。其二,为社会提供了监督移动互联网平台改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参考。其三,也为家长更好履职尽责管理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提供了遵循。
该“未成年人模式”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各个平台。而平台是否尽责则取决监管监督“鞭子”。另外,期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早日出台,为网络沉迷防治确立更好规矩,提供更有力支撑。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