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委支持上海市消保委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针对网络点餐不同场景下餐饮经营者收集、使用、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和操作准则,以切实提升餐饮行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帮助消费者在扫码点餐时加强个人信息防护,上海市网信办提出以下“六不”建议,希望社会公众共同提高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对相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线索举报。
隐私政策不告知不继续
消费者第一次使用扫码点餐服务,扫描二维码后跳转到小程序页面点餐,但小程序并没有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隐私政策;或者在下单、登录等页面默认勾选隐私政策,默认允许向餐饮企业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可以选择线下点单方式,或在后续扫码点餐服务中尽量避免提供个人信息。
非必要个人信息不提供
消费者在到店点餐过程中(包括排队取号、每次加菜等环节)或买单页面,小程序要求或诱导消费者填写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生日、性别、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消费者对商家索取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要警惕。
一键登录要号码不允许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出现“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等弹窗提示,或者买单时要求提供手机号。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或“取消”按钮不提供。
诱导给精准定位不同意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小程序以便利消费者选择附近门店等为由,申请位置权限以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可以选择使用门店搜索功能完成下单。
“被”会员诱关注不冲动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小程序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反复出现弹窗申请,诱导消费者授权精准位置或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或者诱导消费者关注企业公众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选择服务的需要谨慎提供个人信息。
定向推营销广告不接受
消费者扫码点单后,小程序以提供便利、推送促销信息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同意接受定向推送的广告营销信息。消费者可以拒绝或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同意,事先了解此类营销广告信息退订方式。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