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全省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有些人认为喝完酒休息一段时间,人醒了就可以开车上路,不会被交警查出酒驾。可事实真的如此吗?结果往往是人是醒了,酒还没醒。
7月12日上午9时20分左右,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迎宾路执行巡逻任务时,对一辆号牌为粤R/27***的小汽车进行例行检查。“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在靠近驾驶员时发现他身上散发酒气,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林某交代,当天0时许,他与朋友在迎宾路某酒吧喝酒,期间喝了8瓶330毫升的啤酒,凌晨3时许,他打车回家休息。上午9时许,林某起床自以为酒气已散,便骑行共享电单车前往迎宾路将自己凌晨停在那的小汽车取回。不料刚驾驶汽车上路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对此,林某表示自己也很意外,没想到几瓶啤酒“威力”不小,睡一觉后还能被酒精快速排查棒检测出这么高的酒精含量。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6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林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醉驾入刑的广泛宣传和对涉酒驾驶的严厉打击,人们对于酒驾危害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在社会上形成了共识。不过,依然有很多人对“隔夜酒”的危害认识不足。
在大家的印象中,似乎酒后睡一觉,酒精就能散发了!可是,事实真是如此吗?
注意,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直接进行休息,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不管“当天酒”还是“隔夜酒”,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酒驾=违法,醉驾=犯罪,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法律决不宽宥,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朱葳